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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符合下列条件的家庭,可以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 (一)家庭成员均具有本市市区居民户口,且至少1名成员取得本市市区居民户口5年以上; (二)家庭年收入低于政府公布的本市中低收入家庭标准; (三)无住房或现住房人均建筑面积低于政府公布的经济适用住房购买人的居住标准。
答:你买的是新房怎么房产公司给你开收据?
答:如果房子属于你爷爷和奶奶的共同财产,那么就是先分完你奶奶那一半,其余的你父母和姑姑平分。
答:房产证上是你爷爷一个人的,那么你爷爷的配偶、子女都有继承权;继承人对共有的财产的分割协议,只要每个继承人同意并签字,即可产生效力,任何继承人都不得违约,如果每个继承人对继承的共有财产分割,无异议,可以凭此协议办理过户手续。现在你父母、你奶奶和你姑姑都是继承人,要你们共同协议分配。
答:可以,但要之前的所以产权人都到场并同意。
答:你没说按揭几年,算不了。你可以直接在网上计算,搜房贷计算就可以了。
答:如果你现在还在库尔勒买房,那就算二套房,过户时契税要多3个点;如果你现在在别的地方买房,那房产局就查不出来,不算二套房,但你在库尔勒的房子如果是按揭的话,银行也能查出来你是二套房。所以不算二套房的前提是第一:你在外地买房,第二:你前套房没有按揭。
答:土地使用税,是指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以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依照规定由土地所在地的税务机关征收的一种税赋。
答:你的意思是你妹妹想在合肥买房,但不是本地户口,想迁到你户口上再买? 但购房办理户口规定:凡在我市市区购买成套商品住宅房90平方米以上(含90平方米),并实际居住生活,允许其本人、配偶和未达法定结婚年龄(男未满22周岁,女未满20周岁,下同。)的子女,在我市落户;购房一方的父母可同时在我市落户。你妹妹随你迁是不行的。不过你可以让她迁到合肥集体户口。
答:贷款有没有还完跟下不下房产证没有关系,不管你买的是新房还是二手房,房产证都是应该下了的,跟贷款还完没有关系。你去开发商那问问产证什么时候下,然后去房产局办理更名。
答:他侄子是有继承权的,就像楼上说的,你去提供他侄子没有尽到赡养父母的责任的证据就可以提起法律诉讼
答:过户到你父亲的名义下税会多交几万快钱。过户到你的名义下税少点。
答:你是从开发商那买的,还是买的二手房?如果是开发商,那开发商会想办法帮你办贷款;如果是二手房,买卖合同里是会注明违约责任的,你的居间中介公司办理的话,你就去找他们。如果没有居间方,又是因为你的原因办不了,那就得追究你的责任了,具体按你们签订的合同来。
答:不影响采光就行。
答:要交的,交房产局核定的总房价的一个点。这个买房的时候交一次就可以了。呵呵。
答:这个不是看户主,是要看房产证上的产权人,如果是你父亲,那房子是可以卖掉的。要是产权人有多个的话,那就必须得所以产权人到齐并同意。
答:不管是福利房还是集资房,只要产权明晰,是不会对你有什么影响的。
答:楼上说的三种方式中,继承是不可以的,所谓房屋的继承是指被继承人死亡后,其房产归其遗嘱继承人或法定继承人所有。 你的房子过户给孩子,有二个办法:一个是买卖过户,另一个是赠予过户,大额赠予过户费用比买卖过户少,但小额赠予过户费用比买卖过户大,这是因为买卖过户要缴交营业税、契税、所得税,赠予过户要缴公证费、契税,不用缴交营业税、所得税,小额赠予公证费大于买卖过户要交的营业税、所得税之和,大额赠予公证费小于买卖过户要交的营业税、所得税之和。如果你有二个以上的子女,一般不宜办赠予过户,因为子女都有平等继承父母房子的权利,做父母的不得无故剥夺任何一个合法继承人的权利,除非另一个继承人有不尽孝道的法定原因。另外受赠后再次出卖,要交税会比一般买卖过户多。
答:这个要看你自己了。一般空门面出租是不收装让费的
答:不会的,车子的是以你的名义买的。